l 管径缩小
正常或改善
(如较小的肉眼可见静脉曲张)
消失或改善
0
未成功
逆流>1 s
或无变化
l 完全(或不完全)未闭合
l 管径无变化
无变化或加重
(如曲张静脉增粗或CEAP标准恶化)
无变化或加重
更多的信息:
l 病人取直立位行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
l 闭塞静脉节段的长度必须与硬化治疗所闭塞的功能不全的静脉节段作比较(因此在注射硬化剂前必须勾画出拟治疗的静脉节段)。这对于确定硬化治疗后“全部静脉”是否闭塞是非常重要的。
l 在Vasalva动作下或远侧压迫/去压迫时评价静脉逆流。
l 在症状评价方面,可适当地使用更精细的标准化症状评分如VCSS;使用另外的从1到10的视觉类比评分也简单实用。
l 在临床评价方面,可适当地使用更精细的标准化分级标准如CEAP分级。
l 在同时给予药物和美容处理时,应分别使用两种评价方法。
l 本疗效评定标准适用于所有血管内治疗技术(激光、射频和硬化疗法),易于相互比较。
l 应详细记录治疗的次数(注射剂和疗程)和治疗的类型。
色多普勒超声返流信号的表现、复发的数量或新发静脉功能不全的部位。6种治疗方法的病例数、肢体数和被治疗静脉节段具有可比性,年龄和性别分布也具有可比性。5年新发静脉曲张的发生率,手术加液体硬化疗法组和多重结扎术组为34%,泡沫硬化疗法组和大剂量液体硬化疗法组为44%,液体硬化疗法组为48%。10年时新发静脉曲张的发生率在F组的37%到A组的56%之间变动。各组之间的下肢动态静脉压相当。10年时普遍出现下肢动态静脉压升高而再充盈时间下降(提示返流减轻),各组之间的结果相当。10年时各治疗组的新发静脉功能不全的部位也相似。结果提示如果正确完成各项操作,所有治疗方法具有相似的效果。对于经选择的病例,大剂量液体硬化疗法和泡沫硬化疗法可获得与外科手术相媲美的效果;但是,“标准”的小剂量液体硬化疗法的效果似乎较差。
Hamel-Desnos等[22]将85例下肢静脉曲张病人随机分为泡沫硬化剂治疗组(n=45)和液体硬化剂治疗组(n=43)。两组病人分别在超声引导下直接穿刺大隐静脉注入3%聚多卡醇溶液或DSS泡沫2.0或2.5ml。3周后随访示使用DSS泡沫和液体硬化剂的两组病人大隐静脉返流的消除率分别为84%和40%(P<0.01)。6个月时,液体硬化剂治疗组6例病人出现血管再通,泡沫硬化剂治疗组2例病人血管再通;1年后,两组中均未见更多的血管再通者。两组病人的不良反应无差异。结果表明泡沫硬化剂对消除大隐静脉返流优于液体硬化剂。
2005年,Rao等[23]发表了一项比较聚多卡醇和十四烷基硫酸钠对下肢静脉曲张和毛细管扩张疗效和安全性的前瞻性双盲对照试验的结果。排除隐股静脉连接点功能不全的病人,按其静脉曲张的大小进行分类(直径<1 mm, 1~3 mm和3~6 mm)。每条肢体根据曲张静脉的大小随机使用0.5%、1%的聚多卡醇溶液或 1% 聚多卡醇泡沫,或0.25%、0.5%的十四烷基硫酸钠溶液或0.5%十四烷基硫酸钠泡沫进行治疗。由4名医生独立评估、盲法治疗,对治疗前和治疗后12周获得的照片进行随机评价。同时进行病人满意度评分和总体临床好转率评价。结果显示,使用聚多卡醇和十四烷基硫酸钠单次治疗后所有病人的所有静脉的好转率平均为83%。病人对治疗满意,无论使用哪种硬化剂和何种大小的静脉。两组病人的不良反应无明显差异。结果表明,聚多卡醇和十四烷基硫酸钠都是治疗下肢静脉曲张和毛细管扩张的安全、有效的硬化剂,病人耐受很好,显示了相似的治疗结果。
2006年,Alòs等[24]发表了比较聚多卡醇液体和泡沫的效果和安全性的临床对照试验结果。75例患有网状型静脉曲张或复发性静脉曲张的病人(男性6例,女性69例)对相似的曲张静脉区使用等量的硬化剂以液体和Tessari泡沫形式进行治疗,共进行了150次治疗。硬化剂浓度根据超声测量的静脉直径进行调整,泡沫组给予比液化组低50%的浓度。术后15、30、90和365天进行临床评价(疼痛、炎症、色素沉着)和超声检查(血管腔的直径和血管的硬化长度)。结果显示,90天时泡沫组的血管完全硬化率优于液体组(94.4%对53%,P<0.01),泡沫可使更大范围的血管被硬化(10.1cm对7.2cm,P<0.01)。使用泡沫硬化剂时疼痛、炎症表现和色素沉着似乎更为多见,具有明显的统计学差异。两组病人的满意度相似。结果表明,尽管泡沫硬化剂具有较高的轻度不良反应的风险,但对静脉的硬化效果似乎优于液体硬化剂。
Bountouroglou等[25]报道了比较超声引导下泡沫硬化疗法联合隐股静脉结扎术与外科手术(隐股静脉结扎术加大隐静脉剥脱术和点式抽剥术)的随机对照试验的早期结果。适合日间手术的60例因大隐静脉功能不全的原发性静脉曲张病人,随机分入局麻下超声引导下泡沫硬化疗法联合隐股静脉结扎术组(n=30)和全麻下外科手术组(n=30)。研究方案包括病史、体格检查、CEAP分级评价、静脉严重程度评分(venous clinical severity score,VCSS)、完成Aberdeen静脉曲张问卷(Aberdeen vein questionnaire,AVQ)和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结果显示,所有治疗均按计划完成;泡沫硬化疗法组的中位数恢复正常活动时间明显少于常规外科手术组(2天对8天;P<0.001,Mann-Whitney检验),硬化疗法组的AVQ评分也明显低于常规外科手术组(46%对40%;P<0.001,Mann-Whitney检验),硬化疗法组完成治疗需要的时间少于常规外科手术组(45分钟对85分钟;P<0.001,Mann-Whitney检验),硬化治疗组的总成本明显低于常规外科手术组(372.97英磅对1120.64英磅;P<0.001,Mann-Whitney检验);术后3周时,两组病人的并发症发生率无明显差异,平均CEAP分级从术前的4级下降至1级,VCSS评分硬化治疗组从术前的5分下降至1分、外科手术组从术前的7分下降至3分(P<0.001,Wilcoxon检验)。硬化治疗组中4例病人发生血管再通需再次行泡沫硬化治疗,因此早期血管闭塞率为87%。结果表明,与常规外科手术(隐股静脉结扎术加大隐静脉剥脱术和点式抽剥术)相比,超声引导下自作主张泡沫硬化疗法联合隐股静脉连接点结扎术费用低廉、治疗时间短、恢复迅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