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药学会会长赵博文的调查也显示,某企业的一个主导产品,在这次招标中虽然失标,而销售量反而增加,就是通过药店进行了销售。 还有一个谁也不愿意看到的现象:声称能降低药价的安徽模式,并不能阻挡高价药旺销。赵博文还指出,“买高不买低”现象普遍。例如,在这次招标中,元胡止痛片中标价低至5.78元,采购额便很低,只有区区6万元,仅占参考采购量的25%;元胡止痛滴丸中标价为15元,采购额便高达143万元,完成参考采购量的17.15倍。 “原来乡村医生很少能拿回扣,现在医药代表也过来了,开药会返给回扣。”3月末,肥西县一位乡镇卫生院医生对财新《新世纪》记者如此感慨。 药企“囚徒困境” “双信封”所引来的更大指责,是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给药品质量危机埋下隐患 在病人“以脚投票”流向大医院、医生以消极怠工回应改革时,在这场始于药品的改革中,另一利益相关者——医药企业,更是如坐针毡。 谈及“双信封”招标,前述接近国务院医改办的人士称,“这充分应用了‘囚徒困境’理论,逼企业自己把价格降下来,更符合市场规律。”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有药企研究员对财新《新世纪[12.26 1.49% 股吧 研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双信封”招标模式之所以能在基层起到作用,是因为它所规定的“量价挂钩”、“单一货源承诺”和“最低价中标”让供方有竞争动力,使价格得以压低。 也就是说,政府的一系列承诺是这一供方竞争得以实现的前提,但事后的事态发展显示,很多承诺未能兑现。 赵博文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说,安徽给出的参考采购量泡沫太大,“医药企业怨声载道,认为这是‘美丽的陷阱’”。不少不惜血本低价中标的企业高呼“上当了”。 赵博文透露,根据测算,安徽省招标办在招标前承诺的采购总额高达388亿元,而从2010年9月20日到2011年的4月1日的190天里,实际采购额仅4.45亿元,完成参考采购额的1.14%。另据《健康报》报道,在2010年9月20日之后整整一年内,安徽集中招标采购的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总和为14.17亿元。 赵博文等人的调查还指出,由于基本药物中标品规少,产品单一,难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层次基层医疗机构、患者用药的需求,而且挫伤了基层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基本药物的积极性。据统计,安徽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额2010年上半年比2009年同期下降30%,2010年9月20日至4月1日,采购额更比2010年上半年又下降了14%。 因无法实现预期利润,很多企业进退两难。一位医药行业人士表达了他的苦恼:牺牲应得的利润虽可以抢占市场份额,但这种不惜血本换来的份额并不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 不过,“双信封”所引来的更大指责,是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给药品质量危机埋下隐患。 尽管名为“双信封”,但在很多专家看来,安徽模式中的“双信封”招标实际只是“单信封”。在“双信封”的第一关,即第一个信封——“技术标”中,其所占比重最大的评价标准是药品GMP证书,但这实则是所有药品生产企业的入门标准。几乎所有参与招标的企业都可以达到这个标准,因此第一个信封并不能起到明显限制作用。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刘国恩甚至从技术上分析指出,在此前安徽的“双信封”制度下,一个在质量标中得分为零的企业,完全可能打败质量标满分的产品。 刘国恩发现,“技术标”环节直接和质量密切相关的是“质量、可靠性”10分、疗效4分,占所有评分的14%;企业规模大小和产品品种类型,是否通过GMP等占了56分。很可能出现一种极端情况,假定有两类药品:A满分100分,B药80分,但A拿了质量疗效满分,B拿了质量疗效零分。这两个药品都进入第二次价格标,但此时,第一轮中整整14分的质量和疗效之差却不再发生任何作用,起作用的仅剩下价格。假定A药20元、B药10元,那后者胜出。 “这种情况太容易发生了。”刘国恩说,“双信封”模式有很多积极的作用,但它受制于中国GMP评价机制的不足,无法区分出药品的质量高低。 在赵博文看来,最大的问题在于,行政命令取代了市场规则,有可能扭曲“双信封”制度。“价格竞争本来很正常,但通过行政指令一味要求低价的导向很危险。”他说。 财政可否持续 “我们去省里开会时,大家普遍担心的就是财政可持续问题。”安徽省某卫生局办公室主任对财新《新世纪[12.26 1.49% 股吧 研报]》记者说 尽管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已经推向全国,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到目前为止,它只是在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并未在公立大医院登堂入室。 2009年新医改方案出台前后,财新《新世纪》记者采访过诸多大型公立医院院长。他们均对基本药物制度在公立医院的推行持悲观态度。原因之一是,“政府根本没有能力对医院的药品收入损失进行补偿,这个制度没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