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先军:医疗服务按病种支付 医药分开迫在眉睫2010年11月30日17:10腾讯财经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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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财经讯 11月30日“医药政策与医药行业发展研讨会”在京举行,会议组织国家相关管理部门领导、专家、制药企业,围绕影响药价形成机制改革的诸多方面,探讨新医改下的药价与医药行业发展。腾讯财经进行图文直播。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熊先军对比了医疗服务按病种收费与按项目收费的制度差异,以及其对药价的影响。熊先军认为,应该建立按病种收费的制度;通过内部购买方式建立内部结算制度;收入分配制度配套改革,建立个人收入与病种费用收支结余计算的制度。医和药分开迫在眉睫。 以下为发言实录: 熊先军:目前我跟钟东波的很多观点越走越远,很多不太一样。我的题目是医疗保险的支付制度对医药价格的影响,咱们我怎么觉得这两个好像是一回事儿。在这样的情况,我没有办法分开来讲。 今天想跟大家一起讨论的有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我认为的支付制度问题是什么?第二我们现在的医疗保险支付制度到底是什么样的玩艺儿,是否叫做真正的支付制度?第三是现在人力资源部也正在积极地推行按病种付费,也跟大家共同探讨一下我所理解的按病种付费是什么。 这次文件里面提出要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也就是说这个文件里面的定位是把支付制度定位于一个由医疗保险作为第三方对于医疗服务进行监控的。我是觉得这个定义可能是只定了一方面,另外一方面还是没有定。也就是说作为医疗保险的付费方,作为我们都能够理解的谁付钱谁来谈价,也不一定制定价格,还是有一定的距离。探索的形式,按病种付费等等,建立机制与奖惩并重的机制。在定价体系里面,又提到要积极探索按病种定价,在这个地方就有一个按病种付费和按病种定价,这到底是一个什么关系?既然现在政府是定的价格,也就是说所有的社会成员,无论是单个的病种还是医疗保险都要执行这个价格。现在医疗保险又说要探索按病种付费,这个之间会不会就有一个你定和我付之间要讨价还价?这就是在定和付之间怎么建立一个新的关系的问题。 关于支付制度是规范医疗服务的购买方,与医疗服务的提供方确定合理的服务内涵边界,就是我们怎么能够把医疗服务作为一个产品划清楚,然后就是再进行定价的一系列管理办法的总称。说白了就是买卖双方就这个产品该值多少钱的制度。为什么要做这样一个支付制度?因为我们在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生活必需品,是与民生非常有关的,比如说粮食和衣服,为什么没有说要有一个支付制度?为什么就在医疗上面有一个支付制度?就是很多地方在谈的供需双方是不对称的,不仅是信息不对称,包括所有的不对称。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有一个第三者出面,这个第三者从来都是有精力的,是可以有时间可以和供方讨价还价,这就形成了医疗保险机制。由于医疗保险的产生,再来消除市场上的不对称,不对称的最后结果就是价格合理不合理的问题。 建一个能够合理的支付制度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这就是在前一段由于医疗保险还没有非常强大,医院不可能跟你谈判。医院百分之七八十的病人收入来自于自费病人,而不是公费病人或职工医疗保险。但是随着全民医保的开展,每一个医院接待病人大部分费用是靠保险制度支付。所以买单者的变化,必然造成提供服务的人要有所重视。所以,我经常跟医保局的人开玩笑,前几年你们在医院里面老是被院长骂,现在院长要请你们吃饭,这是一个市场博弈的必然过程。在一个分散的完全由病人自己付费的市场,是不可能形成一个合理的价格支付制度。所以这是为什么,在当前我们国家开始讨论支付制度改革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就是说市场已经发生了变化。尽管我们很多部门不太承认医疗里面是一个市场,但是我想只要有付钱、有收钱的,有服务的和提供服务的享受,有明显的药品,在这个领域就是一个市场。 一个支付制度是要包含很多内容的,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对医疗服务单元的划分。我们的医疗服务不是像手机一样的物化产品,不是可见的东西,而且它很难说以一种形态来计量它的成本。但是你要没有这个前提是没有办法进行价格的包括,所以首先我们要想办法对医疗服务进行一种单元的划分,也就是把它形成我们可以从概念上理解的一个独立的产品。这个产品有很多的划分办法。第二,在一个独立产品里面应当包含什么样的内容,应该有一个界定,以及我们怎么能够控制质量。第三,最重要的,我们怎么能够形成每个单元的价格?是讨价还价,还是政府定价?最后才是在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如何向服务的提供方最后进行费用的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