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移植目前也适用于原发和转移性肝脏肿瘤,在一项383例连续肝移植的报告中8.6%是原发性恶性肿瘤。病人从肝脏恶性肿瘤的局部治疗中获益最大的是那些早期病人。影响治疗反应率和生存率诸多因素已有报告,可以预见的是正常肝功能进行肝动脉栓塞好于腹水、黄疸、门静脉侵犯、肝性脑病和低蛋白患者。中、度黄疸病人化疗栓塞后特别危险,可能是因为胆道梗阻患者肝窦内门静脉血流的变化。肿瘤较小,化疗性栓塞效果好,栓塞后综合症轻。
目前,肝动脉栓塞对于不可切除的肝癌(如 巴塞罗那肝癌分组方案中的B期),对外科手术切除后复发肝癌以及肝细胞癌破裂是一个很好的姑息疗法,具有微创性与高效能的特点。据巴塞罗那临床肝癌组分期分类和治疗的方案[2] ,推荐无症状、多结节患者,没有治愈性治疗方式可选择,没有血管侵犯或肝外扩散和肝功能良好的患者进行栓塞治疗。主要禁忌是门静脉瘤栓形成,晚期肝脏疾病(Child–Pugh C) ,活动性消化道出血,肝性脑病,顽固性腹水,肝外转移,门体分流,存在逆肝血流,凝血试验严重异常和肾功能衰竭,世卫组织分期3或4期和终末期肿瘤状况(Okuda III) 。
门静脉分支的闭塞部位,肿瘤的形态,大小,肝功能以及血浆总胆红素水平均为决定肝细胞肝癌患者是否适于施行TAE 的重要因素。 肝细胞肝癌患者的自发性出血由于大量血液流失在腹腔内从而造成低血容量性休克而威胁到患者的生命。虽然手术探查,对出血部位进行处理或结扎肝动脉是必要的止血方法。但肝动脉栓塞是控制出血的另一种简单方法,并有肯定的远期疗效。Okazaki等人观察了38例肝细胞肝癌自发性大量出血后行急诊栓塞术,结果证明TAE对于肝癌患者自发性出血是有效地替代外科手术来进行肝脏止血的方法。 TACE的绝对禁忌证 1. 肝功能失代偿:(Child-Pugh B ≥8)
2. 肿瘤范围广(整叶被肿瘤所替代)
3. 门静脉血流严重减少(非肿瘤性门静脉严重阻塞或离肝血流) 4. 经肝动脉治疗技术禁忌症(不可治疗的动静脉或动门脉瘘) 5. 肾功能不全(肌酐≥2mg/dL(或肌酐清除率<30mL/分) TACE相对禁忌症【3】 1. 共生病伴有脏器功能损伤(如果临床有意义)
2. 肿瘤≥10cm
3. 高危出血的食道静脉曲张且不可治疗 4. 胆管阻塞或壶腹功能(胆道支撑架或外科手术导致) 5. 早期肝癌:肝动脉栓塞对于早期的肝细胞肝癌的治疗,与其治疗相对较大肝癌的显著效果相比,效果局限。这个差别主要是与肿瘤血管的形成有关,特别是与肿瘤是富血管的还是寡血管的以及肿瘤是否存在包膜有关。一项回顾性研究显示小的肝细胞肝癌患者在使用碘化油在左右肝动脉进行栓塞后19个月的追踪调查中大约有70%的患者出现了局部复发。射频消融或冷冻方法的出现使TACE很早就退出了对于早期肝癌TACE的尝试。 除了对不可切除肝癌的介入治疗的疗效获得大多数人的认可,但对于术前肝动脉栓塞在可切除肝癌栓塞的角色、切除后复发性肝癌的角色,甚至联合术前术后TACE疗效尚没有定论,主要缺乏大规模多中心对照研究,但最近的文献有作者认为这样的治疗可以改善肝癌切除后的生存期[1]。
适合进行TACE的病人特征还没有专家共识,或循证医学的证据可以考证,目前选择的标准主要是基于:
单纯肝动脉灌注的实际疗效让人悲观,而且没有有质量的文献可供参考。目前肝动脉化疗灌注(HAI)最常见的适应证被认为是由于肿瘤的扩展和/或动脉闭塞导致经导管动脉栓塞失败的患者。HAI经常用于TEA后症状没有任何改善或者加重的患者。即使是这样一个适应症其疗效也值得质疑。HAI也是那些进展性肝细胞肝癌患者治疗的一个选择,尤其对于已经证明对于化疗很敏感的患者。另外,HAI也可以用于门静脉主干完全闭塞而没有严重并发症的患者,对于这类患者HAI比TEA有显著的优越性。对于283例侵犯到右门静脉的第一级分支和/或门静脉主干(VP3)的肝细胞肝癌患者使用TEA与使用HAI的存活率的比较显示,两者并无统计学显著的差异,两者的一年生存率分别为15.0%和12.1%。 但有关HAI的研究一直一来缺少大规模、多中心、随机对照的研究。已经发表的文献多存在样本量小,单中心,以及发表文献杂志影响因子低等缺点。 关于选择标准的标准 有些选择标准的制定是从治疗失败得出的。有些选择标准的则是由治疗后获得的长命因素获得的。 选择标准:DEB-TACE 长期生存的数据 (Burrel M, Reig M, et al. J Hepatol 2012)
1. YuJin Liu, MD, PhD, RenJie Yang, MD, PhD Preoperative Combined with Postoperative Chemoembolization Can Improve Survival in Patients with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A Single-center Study JVIR Volume 20, Issue 4, Pages 472-483 (April 2009)
3. Raoul J-L et al. Cancer Treat Rev. 2011 May;37(3):212-20
TACE最适合的是
(1)不适合肝移植或手术切除的中期HCC (BCLC B级,Child-Pugh B级或更好)患者【Villanueva, A 2013】。TACE可能适用于不适合手术切除的患者,或者可通过降低分期以保持适合移植的患者【Kishore, S 2017】,甚至 (2)无基础肝病(Child-Pugh A级) 的极早期(BCLC 0): (3)早期(BCLC A级) HCC患者应将手术切除作为一线治疗。早期HCC患者可能因多种原因不适合手术切除,包括肝功能差(Child-Pugh C级)、存在合并症(如心血管或肺部 疾病)、肿瘤位置、存在多灶性疾病或总体健康状况不佳【Gbolahan, OB.2017】。对于此类患者,TACE是一种安全、有效的局部控制的方法【Kishore, ST 2017】。
TACE是目前广泛应用的肝癌有效治疗手段。然而,为了确保患者安全和治疗效果,必须考虑几个禁忌证。TACE的绝对禁忌证包括
(1)失代偿性肝硬化(Child-Pugh B级或更高) (2)门静脉流量减少 (3)肌酐清除率< 30 mL/min (4)双叶肿瘤累及[23]。 (5)TACE治疗的相对禁忌证包括严重合并症、高肿瘤负荷和肝功能标志物[14]升高【Benson, AB 2009】。 虽然TACE是一种有价值的治疗方法,但每个患者在治疗前都必须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肝功能检查、影像学检查和总体健康状况评估,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和优化治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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