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论上没有化疗和导管术禁忌症的胰腺癌病人都可以考虑行胰腺癌的局部化疗,所以大多数病人都可以考虑胰腺癌的局部化疗。主要问题是对这种治疗选择的目的,以及疗效判定成为众多介入医生所面临的棘手问题。特别是在缺少循证医学证据的情况下,在未来还要面临医疗保险的压力,更重要的还有患者价值观的选择,医生本人的职业压力。 术前动脉化疗潜在的机制是不清楚的,潜在的机制可能包括: (1)采用介入方法可以在肿瘤靶器官内通过局部高浓度药物的细胞毒作用克服肿瘤细胞的耐药性,并能抑制TNF-a、IL-1、IL-6的产生和释放,从而抑制肿瘤的生长和转移[1]。
(2)灌注同时局部血供减缓和栓塞剂的使用可产生肿瘤内的低氧环境,增强化疗药物如丝裂霉素、阿霉素、5-FU、顺铂、表阿霉素和健择等的细胞毒作用,促进肿瘤的坏死,傅德良等[2]的研究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介入化疗组肿瘤细胞坏死和凋亡增加,表现在组织损伤坏死增加、bax表达升高、bcl-2表达下降。
(3)已有实验证明,区域性灌注时可以提高靶器官内的药物浓度,在毕格犬区域性动脉灌注的实验中,傅德良等[2]观察到健择在胰腺内浓度明显提高,体内滞留时间明显延长,而对全身重要脏器的毒作用较小。
(4)另外,动物实验还发现胰腺区域性动脉灌注介入化疗可在胰腺与周围血管和组织间产生明显的炎性反应,这与介入化疗后CT片上观察到肿瘤与血管间组织“炎性水帘”相吻合,因此介入化疗可在肿瘤周围产生炎性反应,并使肿瘤坏死发生向心性缩小,增加了肿瘤与血管间隙,有助于提高手术切除率[3]。
(5)介入化疗可以明显抑制部分甲基化相关基因(MBD1、E2F5和Rb)和转移相关基因nm23-h1的表达,作为新辅助治疗方法之一,可使肿瘤细胞处于休眠状态,并有可能减少肿瘤的转移和复发[4]。
(6)经腹腔干动脉和肠系膜上动脉的灌注,通过门静脉回流的二次灌注,更可以杀灭门静脉系统和肝内的游离肿瘤细胞,减少术后肝内肿瘤转移。
又有作者认为新辅助性化疗的作用机制在于以下几方面[5]:
(1)原发性肿瘤的存在可以抑制转移细胞的生长,切除肿瘤后可以加速转移细胞的增殖。因此,不少学者认为术前化疗是有益的。
(2)肿瘤细胞的耐药性源自其基因的自发性突变,耐药细胞的数量随肿瘤总体细胞的增多而不断增加,因为非耐药细胞可不断的成为耐药细胞。机体的肿瘤负荷最小时予以化疗,可使肿瘤细胞耐药的机会降低至最低限度。 (3)肿瘤细胞的休眠学说指出,当肿瘤细胞出现转移灶后,由于细胞增殖和凋亡的平衡,肿瘤细胞在一段时间内不生长且无临床症状。基于上述基础研究,认为对无法切除的肿瘤使用辅助性化疗是有利的。
尽管少有文献报告胰腺癌术前的动脉化疗能否提高可切除性癌的长期疗效,也少有报告对于不可切除性胰腺癌,质疑术前化疗是否可以提高手术切除率。但从理论上讲,经动脉化疗可能对局部进展期胰腺癌有降期作用,增加患者手术机会,并通过杀灭已存在的微小转移和亚临床病灶,减少术后的复发和转移,还可能使肿瘤和血管之间产生炎性间隙,便于手术操作,通过化疗可使胰腺组织变韧,减低胰空肠吻合口漏的机率。在严格实验设计,保障患者安全以及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值得一试! 但反对意见认为:对与血管分界清楚的可切除肿瘤应尽早手术,因为入化疗要延误手术时机3~4周。
术后化疗
大多数学者均主张术后化疗,目的是为了防止局部复发。大宗临床试验统计表明,术后辅助化疗组中位生存期为23.5个月,而单用手术切除组为19.1个月;但也有人认为术后辅助性化疗的疗效不显著,生存期未见明显延长。的临床观察结果表明,术后选择健择辅助性化疗有助于延缓肿瘤的局部复发和远处转移,其是否可明显延长病人的生存率,有待大宗病例的前瞻性随机对照研究。
当然在胰腺癌局部化疗的适应症也包括不能手术切除晚期胰腺癌以及复发性胰腺癌,后者在理论上可以认为提高杀灭残留的肿瘤细胞,控制肿瘤局部生长和转移。 1. Muchmore JH,Carter RD,Preslan JE,et al.Regional chemotherapy with hemofiltration:a rationale for a different treatment approach to advanced pancreaticcancer.Cancer,1996,78(3Suppl):664-673 2. 傅德良,倪泉兴,虞先浚,等.胰腺区域性动脉灌注治疗胰腺癌的实验研究.中华医学杂志,2002,82(6):371-375 3. 倪泉兴,张群华,傅德良,等.分阶段综合治疗胰头癌16例临床分析.中华医学杂志,2000,80(4):252-254 4. Ukei T,Okagawa K,Uemura Y,eta l.Effective intra-arterial chemotherapy for acinarcell carcinoma of the pancreas.Dig Surg,1999,16(1):7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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