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薪酬试点改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需要指出的是,提高劳务技术报酬势在必行,但是提高到什么程度,成本由医院、个人、医保基金等如何合理分担,还需要有关方面认真研究。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今天联合发布通知,部署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个人负担,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基金可持续运行。
还要求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统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实施
以总额预算为基础 (1)门诊按人头付费 (2)住院按病种 (3)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 适应不同人群、不同疾病及医疗服务特点的复合支付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将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建立健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