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2月8日之前,各地方卫生部门应反馈有关《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这份穿越“癸巳”和“甲午”的跨年征求意见稿,将成为下一步“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指导性文件。 作为新医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流动的关键环节,医师多点执业已试点5年。原卫生部曾于2009年和2011年两次发文部署实施。无论是推动社会资本办医、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还是改善医师的待遇保障,多点执业都曾被寄予厚望。 不过,由于试点时期实行的政策相对保守,医师多点执业在过去五年的实施效果难以让人满意。 按照现行有关多点执业的规定,不仅医师的执业地点明确限制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个地点以内,而且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还需经过所在单位和相关卫生行政部门的两道审批程序。而医院院长出于对医院业务量和医疗责任归属的担忧,很大程度上成为医师申请多点执业的主要审批障碍。 尽管如此,随着医改进程的推进,整个医疗服务市场仍然在逐渐发生变化。2013年,于莺、张强等颇具网络人气的医生先后高调脱离体制,引发了一轮有关自由执业的讨论热潮;2013年下半年,国务院推动健康服务业的意见,又进一步推动了社会资本进入医疗行业的步伐。 政府方面,深圳、北京等地均透露,在已经报送国家审批的多点执业方案中,取消了需要原单位审批的条款。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官员亦曾在不同场合表示,新的多点执业方案正在酝酿当中。 在这份癸巳年末问世的征求意见稿当中,医师多点执业的条件进一步放松,取消了多点执业地点地域和数量的限制,以及两道审批程序,仅需“征得其第一执业地点的书面同意”。 据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透露,广东省讨论中的多点执业方案中,没有提到是否需要经过第一执业点的同意。但廖新波认为,不管有没有规定,外出医生都应当尊重医院的院规和对病人和病房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新增一项内容,即担任临床、医技和行政科室主要负责人及以上领导职务的医师,可以在签订帮扶或托管协议医疗机构间或医疗集团内部的医疗机构间,开展多点执业。 近年,国内已有爱尔、三博、凤凰等一批民营医疗集团崛起。有民营医院院长曾向记者表示,集团内部的资源整合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重要途径,但医生能否集团内部自由流动却没有明确的规定。 虽然卫计委在后来关于征求意见稿的解释中表态,担任临床、医技和行政科室主要负责人及以上领导职务的医师,原则上不能多点执业,但是,“可以在签订帮扶或托管协议医疗机构间或医疗集团内部的医疗机构间,开展多点执业”也算是留下了一道开口。(编辑 肖欣欣 李艳霞) 2014年02月09日00:10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