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患者年度医疗费超纯收入可报销(2)

时间:2012-08-31 10:04来源:未知 作者:Mr.Editor
第一,能够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特点,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制约。 第二,可以借助商业保险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统筹核算的经营特点,间接提高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放大保障

  第一,能够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特点,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制约。

  第二,可以借助商业保险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统筹核算的经营特点,间接提高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放大保障效应。

  第三,利用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化管理优势和市场化运行机制,有利于促进提高基本医保的经办效率。

  周子君表示,商业保险的试点效果,现在还不好完全进行评估,但利用商业保险,最好就是利用他们的专业优势,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和质量。

  新京报记者 蒋彦鑫

  ■ 业内反应

  保险业期望“保本微利”

  业内人士称,应避免像交强险一样陷入亏损,否则热情不高。

  大病保险政策的发布,令上半年业绩疲软的保险业似乎看到了曙光,毕竟,医保基金入市,能够使保险业获得一笔可观的保费收入。

  但这一新政对保险公司是否有利,似乎并不确定。昨日,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大病保险如何让保险公司实现“保本微利”,避免像交强险那样陷入亏损的泥沼,将决定商业保险进军大病保险的深度和广度。如果经营效果不可预期,保险公司在实际承包方面也会趋于谨慎。

  根据政策规定,承包大病保险的商业机构通过政府招标决定,费率、报销比例也由各地政府自主确定,这就意味着大病保险不像交强险那样具有强制性,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不承保,倘若地方政府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较弱的话,大病保险的落实效果也可能大打折扣。

  另外,由于个人医保信息并未实现全国联网,就医信息沟通不畅也会使得大病骗保、骗赔等几率比交强险更大,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也会更大。

  在保险业界看来,费率将是商业保险承保大病保险的关键,如何确定各地的保费,让老百姓交得起,让大病得到保障,同时也不让保险公司亏得太狠,实现“保本微利”,成为各地政府推行这一政策所要面临的主要问题。

  新京报记者 张轶骁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