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政策,全面取消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 取消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涉及到医院、患者、医保机构以及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等多方利益调整,涉及到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建设,关系到医改全局,任务十分艰巨复杂。为此,我们必须全面落实国务院“十二五”医改规划,强化顶层设计和总体制度、政策安排,同时总结经验,坚定信心,统筹推进,力争早日取得成效。 要按照中央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的要求,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重点,以减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为基本原则,以建立综合补偿机制为主要内容,取消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医院减少的收入主要通过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并将医保资金作为公立医院主要收入来源,实现医院可持续发展。实施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抓手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要在2012年实现300个左右的试点县先行推开,2015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阶段性目标,全面推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间和政策间的衔接,抓住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是以县级医院作为改革突破口。县级医院在县域内医疗卫生单位中实力最强、影响最大,在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县级医院率先推进改革,可以为整体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和积累经验,同时通过增强能力和水平,分流患者,缓解城市大医院的压力,为城市大医院改革创造条件和动力。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在县级公立医院实现突破后,逐步向城市大医院延伸。 二是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要遵循医疗技术服务的内在规律,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系,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使之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劳动价值,使公立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 三是大力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支付制度是控制医疗费用的重要手段。我国现行的按项目付费机制是导致费用上涨、控制费用效果不明显的重要原因。实行总额预付以及按项目、按病种、按人头等付费方式改革后,药品变为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成本,从而改变医院用药的激励机制,引导和促使医院及医务人员主动控制成本。从我国财力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等因素出发,将加快支付方式改革与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同步推进,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优选途径。随着我国基本医保制度的全覆盖,支付制度改革的条件也已日趋成熟。要注意发挥卫生部门统筹管理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的管理和专业优势,将控制医疗费用和保证服务质量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是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和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医院长期债务,减轻医院运行压力。中央财政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取消“以药补医”机制的顺利推进,地方财政也应相应加大投入力度。 五是注重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调动好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既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也是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必须考虑的重点。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培养周期长、劳动强度大、职业风险高,但长期以来劳务收入明显偏低。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一方面,要让医院和医务人员摆脱对药品收入的依赖,消除药品流通过程中的回扣等不正之风和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要通过建立符合医务劳动特点和规律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与激励分配机制,解决好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职业发展、执业环境等利益关切问题。 六是强化行业监管。强化政府对医疗资源的调控机制,加强区域卫生规划的刚性约束,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控制中心城区医疗资源过度增长,控制大型医疗机构单体规模的无序扩张。强化对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公立医院服务质量、财务运行、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等方面的监督。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是统筹推进各项综合改革。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是一项综合、复杂、艰巨的工作,必须统筹推进。要把增强对农民健康的风险保护作为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的突出重点,建立稳定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要提高统筹层次,积极推进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推动新农合制度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抓住落实投入政策、规范采购供应、严格零差率销售等关键环节,推动基本药物制度的健康有效运行,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强筋健骨转向全面发展,继续巩固基层综合改革成果。加强上下联动,推进便民惠民服务常态化、机制化,实现公立医院改革由局部试点转向全面推进。加强政策协同,改善服务结构和效率,促进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由重硬件转向重服务,不断筑牢城乡居民看病就医的保障网。(文章来源:求是) (作者:陈 竺,卫生部部长;张 茅,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