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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

时间:2010-06-15 08:04来源:未知 作者:Mr.Editor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4日16:2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14日电 (李亚红、周琳)北京市卫生局14日表示,北京市卫生局已经与卫生部签订了医改军令状,明确今年北京将探索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 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说,北京将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4日16:2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14日电 (李亚红、周琳)北京市卫生局14日表示,北京市卫生局已经与卫生部签订了医改“军令状”,明确今年北京将探索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

  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说,北京将试点把部分公立医院改为经营性医院,培育市场竞争机制,集中财力提高对公立医院公益性项目的补贴,促进实现北京市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12日公布的《北京市2010--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北京将按照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3个方向推进公立医院试点改革,对不同医院实行不同的人事制度、投入机制、运行模式和考核评价制度。

  韩晓芳表示,此次改革并不是把公立医院分为3类,而是按照3个方向进行改革。公立医院必须坚持公益性方向,政府要确保公益性卫生服务项目对社会的供应;准公益方向的改革指公立医院除了提供公益性服务外,还可以提供特需服务,而特需服务的费用应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政府财政不再给予补助;至于医院向经营性方向的改革,主要是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办医,直接参与到公立医院的转制改组中,公立医院可以改制成为经营性医院。

  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毛羽说,公立医院的特需服务不会成为主体服务内容,原则上公立医院仅有不超过10%的床位可以提供特需服务,前提是不能影响一般公益性服务的提供,而且特需服务的定价需要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此实施方案规定,北京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在服务准入、医保定点、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科研立项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对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毛羽说,对于社会办的经营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支付,北京市政府将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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